「宅地建物取引士」简称「宅建」,是日本政府发出可处理房地产交易的国家专 业资格。 不同香港的地产营业及地产代理牌照,「宅地建物取引士」尤如香港 处理房地产合约的律师,负责编写及向买卖双方解释买卖合约及重要事项。待买 卖双方同意及盖印后,再加上「宅地建物取引士」的名字及盖印,买卖合约方可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