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
1980年初次颁布法案
2011年4月30日,西班牙皇家法案第 557/2011号正式颁布,该西班牙非盈利移民法案,该法案是对2000年4月颁布的《组织法》的细化,也是自2009年2月《新组织法》通过后,西班牙政府修订的关于外国人如何融入西班牙社会的一部重要法案。第4篇第1章第46条第4款中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能够为其家人提供稳定的居所,以及有足够的资金来证明在不工作的情况下能够维持其本人及其家人在西班牙的生活费用。”
项目优势
1、准入门槛低:投资金额仅需5万人民币起,买房送全家欧洲身份;
2、通行欧洲:西班牙既是欧盟国又是申根国,获得居留后可自由往来欧洲25个申根国,西班牙护照免签全球172个国家;
3、条件宽松:无语言和经商管理经验要求;
4、资金灵活:无资产来源审核要求;
5、手续简单:办理时间快捷:4—6个月;
6、投资房产风险低:永久地契,享受租金回报;
7、国家申请便利:西班牙出生的子女,一年后可直接申请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