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纳达无遗产税。

主要税负有以下几种:

所得税:按公司年净利润的30%缴纳。但如果企业获得批准,可获得减免。年收入超过6万东加勒比元的独资业主、自由职业者和雇员,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30%。

国外收入征税:如果在格林纳达以外地区获得收入,且该收入衍生于在格林纳达进行的业务,这种收入应包括在所得税内,无论是否在格林纳达境内获取该收入。

财产税:根据购置土地和建筑物的不同用途,按财产市场估价,征收0.1%-0.5%不同税率的财产税。其中农业用地和地面建筑物获批后可享受免税。

土地转让税:土地进行销售或转让,销售额在2万东加勒比元以上的部分,格林纳达公民按5%、外国公民按10%税率缴纳。

消费税:一般进出口或者出售货物、服务,需要缴纳5%-25%消费税。部分商品和服务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