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进步和金融市场全球化,世界各国家和地区的科技金融联系越来越紧密,而区块链概念的提出,更使得去中心化和虚拟货币喧嚣尘上。但新事物的出现,必然伴随各种应用场景的探索。虚拟货币作为区块链技术的一个应用体现,也参杂了部分非正常的经济活动。因此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都对区块链技术持有保留看法。但新加坡作为最年轻的离岸金融中心,对科技进步一直保持开放态度。对于其他地区持保留意见的区块链公司,也仍可在新加坡正常注册。

区块链和虚拟货币作为新兴事物,经常被用于进行众筹(ICO),在将新科技带入我们生活的同时,也被多种非法活动用于伪装。由于市场监管的不完善和实际经济情况,内地金融管理机构对ICO项目出台了管理极为严格的规章条例,使得大量合法目的的ICO项目无法继续进行。香港银行因忌惮虚拟货币模糊不清的法律属性,对于从事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服务的香港公司也“一刀切”,拒绝为其提供银行服务。

而新加坡凭借较高的公司注册门槛,和对新鲜科技事物的开放态度,对于ICO项目并没有实行“一刀切”的拒绝政策。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AuthorityofSingapore,简称MAS,即“新加坡央行”)多次表示“如果数字货币是资本市场产品,有投资属性,就需要受到证券期货法和MAS的监管”,“只要MAS注册发行货币的内容,经过相关调查并取得许可,就可进行ICO”。

MAS的首席金融科技官也表示“新加坡央行也将一如既往的鼓励区块链技术创新,并且对区块链保持开放包容的态度”。新加坡对于区块链技术的开放态度,与MAS的“沙盒监管机制”(RegulatorySandBox)有莫大关联。而MAS也对区块链的创新提供了技术和资金支持。于此同时,MAS也以鼓励技术发展并保护投资者作为核心要件,进行相关管理法规的制定。

在这样的有利环境下,大量源自中国的区块链项目蜂拥而至,并以新加坡公司为商业平台,吸引外界投资,对区块链技术及其应用场景进行深入探索。迄今为止,内地超过80%的区块链项目基金会,都落户于新加坡。而这些区块链公司,大都以基金会形式注册,以享受优厚的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新加坡公司类型中,并没有“非营利性基金会”这一组织形式。因此新加坡非营利性基金会都会以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为载体。而最常见的,当属公共担保有限公司(CompanyLimitedbyGarantee-CLG)和修改公司章程后的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Limited)。而私人有限公司(PrivateLimited)因其注册相对简单,费用较低和审批更为迅速,成为最多的非营利性基金会载体。

互联网科技进步无可阻挡,区块链技术也将会有更深层次的应用,而不仅仅是停留在虚拟货币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