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包括《彭博社》和《南华早报》在内的各大海外媒体纷纷将中国大陆要求在海外工作的企业员工补税的事情挂上了头条,最早被通知补税的是在香港和澳门国有企业工作的内地员工。

2020年开始,在香港和澳门生活和工作的内地专业人士被要求缴纳额外的所得税,中国的很多大型国企,比如工商银行也在列。这些大陆员工在香港和澳门分别已经缴了最高15%、12%的个税,现在要按中国大陆的税率补税,支付税款的总额高达总收入的45%。香港的离岸公司同样会存在这样的问题,而新加坡公司注册性质则不同。

这样的补税,合不合理呢?

依照2019年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合理(后文简称《新个税法》)。

《新个税法》的第一条规定了征税的对象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你在海外工作,可能没有在大陆住满183天,但是应该有住所吧?

不是有《免双重征税协定》吗?,再按45%的大陆税率补税合不合理呢?

依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合理。(后文简称《安排》)

依据该《安排》,大陆居民的应税收入包括“在香港的:1.利得税;2.薪俸税;3.物业税”该《安排》对居民的定义是“按照内地法律,由于住所、居所、总机构所在地、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或者其它类似的标准,在内地负有纳税义务的人。”和《新个税法》一致。

此外,还有一个法案你没注意到,2020年1月17号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第二条里有这样一项规定:

“居民个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综合所得,应当与境内综合所得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所以,香港和澳门的收入被要补税是有法可依的。又恰好香港澳门是中国的一部分,大陆居民在这两个地方的账户信息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容易获取。新加坡有独立主权,新加坡公司注册则可以很好的保护隐私。

眼前正在发生的事情,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你有大陆的护照,大陆的身份证,你是大陆的税务居民,你在境外的收入需要按照大陆的税率,补税。

可是,大陆税务局是如何知道我在海外工作,有海外收入的呢?这个真不稀奇,从2018年的第一次CRS交换开始,境外银行账户的信息就透明了。新加坡公司注册和香港公司的性质不一样,则不存在账户信息透明的问题。

如普华永道中国税务合伙人所说:“以前,由于很难追踪海外信息,所以征收来自中国国民海外收入的税款并不容易。但是,自2017年,100个政府(包括香港和中国大陆)利用国际间协议达成的《共同申报准则》(CRS),共享了境外个人和公司财务账户信息后,大陆当局有了更多的合作空间。“

可见业内税务专家对此结果并不感到惊讶,甚至认为当前中国要求居民就境外收入补税的政策和美国的FATCA全球征税法案如出一辙。

境外媒体《日经亚洲评论》关于中国对居民境外收入征税的报道

这是CRS实施之后,首个要求普通民众就境外收入补税的案例,下一次补税的对象又会是谁呢?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境外账户隐私呢?是时候考虑去新加坡公司注册,而非香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