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投资计划更改细节如下:
1.分别向研究与创新基金会及塞浦路斯土地发展协会各7.5万欧元的捐款,可在投资者的国籍申请获得批准后进行。
2.根据准则A.5提出申请的投资者,该组合投资现在有权包括从二级市场(塞浦路斯证券交易所)购买的股票作为其投资的一部分。
需要强调的是,在上述情况下的投资门槛为200万欧元,此外,还需要投资一处价值50万欧元(另加增值税)的住宅,使总投资额达到250万欧元。
3.该投资项目增加了一个新的条款,即:被认为具有高风险的申请人将不会通过塞浦路斯投资项目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具体细节如下:
A.属于以下类别的政治暴露人士(PEP):
i)现任政府官员。
ii)在过去5年中担任政府官员职位的人。
B.未经起诉正在接受刑事调查的人。
C.正在接受刑事起诉和审判的人。
D.因严重罪行(贿赂、逃税)被判入狱及刑期届满的人。
E.与欧盟对其实施制裁的法人实体有关的人员。
F.曾与欧盟对其实施制裁的法人实体有关的人员,虽然现在与其无关,但曾经在实施制裁时与该法律实体有关系的人员(在欧盟实施制裁前已辞职的除外)。
G.被第三国(如俄罗斯、乌克兰等)实施制裁的人员。
H.与被第三国(如俄罗斯、乌克兰等)实施制裁的法人实体有关的人员。
I.正在接受调查或因刑事犯罪被起诉、被欧洲刑警组织或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人员。
J.已被调查或曾因刑事犯罪被起诉、曾被欧洲刑警组织或国际刑警组织通缉的人但已不再被通缉的人员。
K.受到联合国安全及保障部制裁的人员。
以上已由政府正式公布,并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