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比绍共和国于1992年通过立法,对在几内亚比绍投资、捐赠或为几内亚比绍经济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员,已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并有资格取得几内亚比绍国籍并享有相同的国籍。几内亚比绍政府承认双重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