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国法律,如果在纳税年度期间,您在英国逗留183天或以上,就被视为应纳税居民。即使您在英国逗留的时间不到183天,但如果您在4年内,定时访问英国,且每个纳税年度的平均访问天数为91天或以上,那么您在该年度仍可能被视为应纳税居民。计算在英国逗留的天数时,一般规则是抵达英国之日和离开英国之日不算。不过,根据目前的“定居地”规则,英国居民的全球收益,只要没有带进英国,就不必在英国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