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13日,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官网上正式发布了一份为美国移民官提供指导的最新政策指南:从今年9月11日起,外国公民申请移民时如果没有提交全部证明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合要求,官员有权直接拒绝个案,不再向当事人发出“补件通知”(RFE)或“否决申请意向通知书”(NOID)。

移民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不容犯错!

据悉,新规涉及的移民申请类别包括各类非移民签证/身份以及移民申请,例如外籍劳工H-1B申请及延期与转换、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转换学生身份(F-1/F-2)、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艺术家签证(O-1);还有亲属移民(I-130)、职业移民类(EB类)、调整身份(I-485)等。

移民局表示,根据加州和纽约法庭发布的初步禁制令,新规不会改变有关DACA裁决的RFE和NOID政策及做法。

新政策为移民官恢复全部裁量权,使他们不必先发出RFE或NOID即可拒绝申请、陈情和要求。这是为了阻止用琐屑或空洞申请“占位子”,并鼓励申请人一次性提出规定的证明。

如当事人没有申请福利的合法基础,或申请的福利或救济计划已终止,移民官可拒绝申请;如申请福利时没有出具所有规定的证明,移民局也可以无法建立资格拒绝申请。

移民局长西斯纳表示,移民系统对琐屑或无理要求不堪负荷,经由这个早就应该采取的政策改变,移民局为我们的移民官恢复全面裁量权,以驳回对移民福利不完整和不合资格的申请和请愿。“这样做将能阻止申请人企图利用系统的琐屑和空洞申请各种福利,确保我们的资源不致浪费,使机构完全依法,能够有效、公平裁决移民福利的申请。”

2013年的政策备忘录,基本上限制移民官未发出RFE或NOID即拒绝申请的权力,规定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出具的证明如未能建立资格,除非“没有批准的可能性”,应先发出RFE。

而现在所有自2018年9月11日开始递交的移民申请,移民局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可以直接给予拒签,没有任何补件时间,没有任何补件机会!简而言之就是,2018年9月11日之前递交美国移民申请的申请人能有“三条命”能通关,2018年9月11日之后只有“一条命”,一局定胜负!

绿卡申请、入籍只要失败就遣返

另外,在这个新规之前,移民局发布过另一条新规:非公民申请签证延期或更改身份、申请绿卡或公民身份时,如果被拒绝,将被递解出境。

只要被拒就要遣返回国,无论是签证延期,还是申请绿卡面谈或入籍考公民面谈。这一项政策变化,可能给转换身份失败的人带来被递解出境的结果。

一旦面临递解出境,非公民必须证明自己有资格留在美国。其不会得到政府提供的律师服务,可能会被拘押,有时没有保释。没有权利进行快速审判,也无权由陪审团审判。

对此,专家指出,新规再一次表现出美国移民政策不断收紧,职业移民类别也受波及。因此,目前投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早做规划,趁早移民。

美国移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