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富豪除了投资回报之外,最关心三件事情:资产保护、节省所得税,以及如何妥善将资产转移到下一代。

资产保护有一种说法,全世界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律师在美国,而百分之八十的法律诉讼发生在美国,其中加州及纽约更是占据半壁江山。有事没事动辄兴讼,所以资产保护是一门相当重要的学问。一个人没有钱的时候,不用担心被告,因为律师对你没兴趣;一旦有了资产,特别是有了大笔资产,也就是英语说的深口袋(deeppocket),那就要格外当心。

尤其要小心的财产保护

一是遭遇法律诉讼的时候。在美国,很多事都可能让你成为被告,而被告的理由也五花八门。譬如在个人方面,驾车肇事,责任如果在你,不仅车祸的对方可以告你,连自己车上的乘客也可以告你;又比如,孩子在外出车祸、自家的车借给他人出了车祸、投资的物业……这些都有可能让你成为被告。

在生意方面,你开公司,公司员工出了事,不管你有没有直接牵涉在内,作为老板也很有可能成为被告。笔者有个朋友开餐厅,经理骚扰员工,但员工没有告经理,因为经理没钱,她告了餐馆老板,结果老板输了官司,赔了一百万美金。如果公司司机出了车祸,导致别人终身瘫痪,老板都在被告范围内,被判赔偿几百万美金也是家常便饭屡见不鲜。这类诉讼林林总总不胜枚举。

二是结束婚姻关系的时候,无论是个人还是子女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在美国,有九个州(包括加州)是夫妻共同财产州。按照州法,个人或子女婚姻结束,资产基本均分,所以如何事先准备及做好适当的财产产权设计,将个人损失降到最低,对将来可能面临的各种情况都会有较大影响。

节省所得税在所得税方面,由于美国基于FATCA(肥咖条款)而全球追税,合法节税的需求愈来愈高,美国未来还有一个隐忧,就是庞大的财政赤字,以及二战婴儿潮开始届龄退休,未来所得税率极有可能再度攀高。

资产转移

不赞成太早把资产转给下一代,因为年轻子女过早拥有资产会有四大风险,他们可能会把资产花掉、败掉、被告掉或被离掉。即便要早给,也须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1.赠与税的问题

通常在世时转移的资产叫赠与;死后给予叫遗产。赠与有赠与税的问题,遗产有遗产税的问题。超过赠与税减免额的部分,最高须支付转移净资产市价的40%的赠与税。赠与跟遗产的税率相同,统称为遗赠税。

2.应该给什么资产

已增值很多的物业或股票资产不该赠与,因为赠与税是按市价来计算,被赠与者要承接原资产的成本。

举例来说,一百万购买的物业增值到一千万,如果赠与子女,赠与税是按照一千万的市价来算,可是子女承接一百万的成本,若将来子女以一千万的价格卖掉此物业,他们还要支付九百万的所得税(资本所得税),造成双重付税的可能。但是,父母如果保留高增值的资产直到过世时当作遗产,那么子女只要支付遗产税,他们继承的物业成本会以父母过世时的市价来计算。同例,如果父母过世时,此物业市值一千万,那么只有遗产税的问题;子女继承后转卖此物业,如果卖价一千万,子女继承成本也是一千万,所以900万的资本利得税就得以省下来。所以个人认为,高增值产业都不适合生前赠与,如果必须赠与,不妨选择现金或没有增值的产业来实施。

3.父母如何赠与后继续保留控制权

将产业转到LLC公司名下。父母把LLC股份赠与子女,自己做管理者(manager)。这种方法最大好处是,即使当管理者的父母只拥有百分一或二的股份,但是仍然有完全的控制权,同时在法律诉讼保障方面也比较有利。

4.生前信托规划

这点很重要。生前信托规划除了可避开验证(Probate)费时耗财的麻烦之外,还可以解决父母早逝、子女过早承接财产的风险。一个最著名的例子是歌星猫王。他英年早逝,但他在生前信托里规定,女儿二十几岁前只能支取信托中的利息,而不能拿本金。此举是为了预防和保护她女儿过早结婚离婚可能产生的法律诉讼。结果她女儿在三十岁前果然离了两次婚。

总而言之,不要过早转移资产给后代,以免想省税却蚀了本。赠与也须选择正确的架构来赠与正确的资产,才能享受税务的好处,同时也将法律诉讼及子女身上可能存在的风险降到最低。高增值的资产不要过早赠与,这样既可保留控制权又可省去资本利得税。同时,用小钱做高杠杆和不可变更的保险信托来解决未来遗产税的问题。

资产配置和财务规划,对于国内的富豪们也是一样需要理性安排。

如今,全球资产配置是中国高净值人群的关注热点,现在全球范围内存在哪些投资契机?在进行全球资产配置时,投资人应该如何规避风险?业内人士强调,做投资决策,最重要的是要着眼于市场,除了投资区域的考量,确定投资类别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