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斯本时间5月6日,葡萄牙共和国议会议员审核并通过“黄金居留”新政策修改提案,并推出最终法律条文。目前,葡萄牙《共和国日报》仍未公布新条文,但《全日报》记者已取得这份编号为“PropostadeLeiN.o288/XII/4.a”的官方文件(以下简称288/XII/4号文件)。

该文件是针对编号为“23/2007,4dejulho”法律(即葡萄牙“黄金居留”投资移民政策主法律)的第三次修改案。根据官方文件,葡萄牙政府对“黄金居留”投资移民政策法律进行了如下主要修改:

1,新设申请渠道:购买旧房或者旧区重建房35万欧元或以上;

2,新设申请渠道:在葡萄牙公立或私人科研中心投资35万欧元或以上;

3,新设申请渠道:在艺术创作项目、国家文物遗产修复或维护项目投资25万欧元或以上;

4,新设申请渠道:向投资基金或风投基金投入50万欧元或以上,而且此基金是用来向葡萄牙的中小型企业融资;

5,落后地区投资优惠:在葡萄牙人口密度或者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较低的地区投资的话,创造就业的投资门槛从10个岗位下降到8个,购买旧区重建不动产资金从35万欧元下调到28万或以上;

6,相关部门必须在90天之内回复“黄金居留”首次申请的审批结果;

7,相关部门必须在60天之内回复“黄金居留”续签的审批结果;

8,家庭团聚:主申请人的已成年子女,如果仍由双亲抚养、单身而且正在上学,那么也符合申请家庭团聚的条件。

由于该文件在5月6日获得审批,根据“288/XII/4”号文件第4条内容,上述条款已从5月7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全日报》记者从各政党获取资料来看,葡萄牙社民党-人民党执政联盟提出将回复申请和续签的日期分别限制在90和60天内,而葡萄牙社会党PS提出的“向中小型企业投资50万欧以上的投资基金”获得审批,但其将购置旧房或旧区重建房的投资门槛下调到15万欧元的提议则未获审批。由此看来,葡萄牙社会党希望更进一步下调“黄金居留”投资移民政策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