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税法五花八门,完善的税务规划是非美公民在移民或长居美国前能做的最好投资。提早做好规划,能够确保大家在享受美国生活的福利及优势之余,还能有效合法的减少不必要的税务支出。

美国实施全球征税(即FATCA法案)且政府执行力度较强,虽然税法复杂,却公平合理、执行透明,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些实用的美式税务规划方法。

1.选定正确的绿卡申请人

以EB-5申请投资移民者,应当在投资前做好规划。

收入低、财产少且有长居美国意愿的配偶当绿卡申请人,另一方暂不申请。

例如,夫妻关系中女方收入较低,财产较少,那么以太太作为绿卡申请人,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有海外所得征税的问题。

依照美国税法要求,绿卡持有人必须揭露其在海外持有的资产及股份,同时还要申报海外拥有的金融账户。因此绿卡申请者在移民前需要针对这些要求作出相应规划。

以收入低、财产少的一方作为申请人,不仅可以避免美国所得税,还可避免遗产税、赠与税或是弃籍税,同时简化报税内容。

2.移民前考虑财产处分与否的差异

美国税务居民需要被征全球资本利得税。在取得临时绿卡之后,如果出售美国境外的房产或股票,即使是属于长期的资本利得收入,其收入在美国可能仍需要缴纳20%的联邦资本利得税及各州的州税。

移民前做好税务安排,可以提前将财产或股票及其他资产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在移民前赠与给家人,就可避免相关的税务问题。但自己使用的自住房可以暂时不出售,因为移民后如果满足自用住宅的条件再卖掉,还可以享用个人25万美元或者夫妻50万美元的自用住宅免税额。

3.避免绿卡取得前成为税务居民

美国税务居民包含三种:美国公民;中国护照持有美国绿卡者;中国护照(中国护照未持美国绿卡)前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183天或前三年依照美国税法规定加权计算超过了183天。

183天加权计算方式:今年在美国天数(至少31天)+去年在美国天数的1/3+前一年在美国天数的1/6,计算结果不超过183天就不会被当做美国税务居民。这个为什么重要呢?因为许多人不想在移民美国前就成为税务居民,所以在取得临时绿卡前先把美国境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父母,希望达到避税的效果。

4.移民后,在美国成立相应的信托保险

申请人到达美国后可成立相应的信托保险,有效运用以避免日后遗产争议,并有可能减少或递延美国税负,在遗产分配上也可缩短处理时程。此外,若夫妻两人皆为美国公民,则互相赠与可免税。

5.海外工作,美国免税

美国税法规定,美国居民如果在海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可能享受97,600美元(2013年)的境外劳务免税额,即一年内在海外居留逾330天方能享有这项免税额,且仅适用于劳务收入,最常见的情况就是美国公民派到中国的薪资收入。

因此,若绿卡持有者半年内不能回美,但能提出合理理由,则可申请“回美证”,其有效期为2年。

这样一来,将绿卡和回美证配合使用,即可合法在海外居留一年到两年,既符合移民法的要求,同时还可享受税法规定的免税额。

6.善用非美籍境外赠与及美籍免税额

在个人整体税务规划过程中,时间一直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建议申请人在赴广领馆面签前一年就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着手进行财富规划,了解清楚资产性质和资产背景,并提前做好未来财产的准备,包括取得资产股价报告和认证。

未来移民美国后,需要以诚实、明确的态度,向美国税务局进行财产申报。美国税法规定,境外非美籍人士赠与美国居民或是公民的境外财产,若超过每年10万美元,美国居民或是公民取得后只需申报,并不用征税。另外,美国税务居民一个人一生赠与他人549万美元(2017年数据)是免税的。

另外针对退休来美者。很多人拿到绿卡后急匆匆地办退休来美国,结果几十年辛苦赚来的退休金要在美国一次缴税。这些退休金在原居地往往是免税的,也没有外国税可以扣抵。因此,想办全退的人,在报到前要办好退休手续,如此可以不缴美国税。如果来不及,那么领月俸,税率低。

千万不要一面领退休金不报税,一面在美国当穷人领社会救济金(SSI),抓到是“双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