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C是以工作关系为基础的移民申请,是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级。从字面可以看出,EB-1C是适合跨国公司企业高管的一种移民方式。

关于EB-1C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在美国和海外有两个公司,相互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关系;在过去三年内在美国境外为海外母公司工作过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寻求为海外公司的美国分,子公司继续工作。申请人在境外和美国的分公司的职位必须是经理或高级主管。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要求移民美国是为了经营管理美国的公司而调派来美,由美国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公司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而美国的公司必须实际运行了一年以上并雇有合理的员工。

关于EB-1C申请流程。

申请者首先要成立美国公司、开立公司账户,接着汇出项目管理费及投资款到相应账户,就可以递交L-1签证申请,在L-1获批之后,投资款释放至项目中,美国公司开始运营并且申请人登陆美国,接着递交EB-1C移民申请,最后EB-1C获批,全家获得绿卡。

关于EB-1C申请时间。

6个月可以全家一起登陆美国,自由定居、工作和学习。没有条件绿卡的过渡阶段,3年内一步到位获得绿卡。

关于EB-1C移民优势。

该移民项目处于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级,无需排期等待;申请条件简单,没有语言、学历、资产等要求,也不需要解释资金来源;可以一人申请带全家获得绿卡;并且投资安全风险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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