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加拿大省提名实在是太火了!由于门槛低(这一点最关键),速度快,省提名成为人们移民加拿大的捷径。

我们经常收到咨询者关于“哪些省提名成功概率大”的提问。以安省为例:不用英文成绩,只要满足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符合职业要求,你就有机会移民加拿大。

去还是留?这是个问题

省提名这条捷径令很多人动心,但由于很多省提名所在的省,在很多申请人眼中,不是繁华的大都市地区,人们又想在拿到移民身份后,搬家去更繁华的省份。因此,“到底呆多久才能去别的省?”成为很多人移民前关心的问题。

根据《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TheCharter),每一名加拿大公民和永久居民都有自由迁徙的权利,任何人不能被强制要求必须待在加拿大境内某处。但从省政府角度讲,设立省提名项目的是希望吸引新移民在本省落地生根。省提名的名额是十分有限而宝贵的,省政府不希望这些有限的名额被一些只想拿永久居民身份、却无意在本省经济上立足的人“滥用”。对于加拿大的新移民而言,在成功获得永久居民的身份后,会面临在哪定居、能不能搬去别的省居住等一系列新的问题。

非省提名(PNP)登陆后,能否搬到其他省份

在你的PR申请获批后,你会收到一份永久居民确认文件(CoPR)。文件中有一项内容是,在你成功登陆后,你打算居住的“目的地城市”。当你通过EE快速移民通道,包括经验类移民(CEC)、技术移民(FSW)、以及技工移民(FST)而非省提名时,你并没有签署定居任何省份的承诺,只是在永久居民确认文件(CoPR)上表明自己的“目的地城市”。

当你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后,你享有大部分加拿大公民所有的权利。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的第6章节中就规定了“迁移权”:

每个加拿大公民和每个拥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人都有权利:迁徙以及定居在任何省份;在任何省份谋生

这项权利基本上意味着,新移民可以从永久居民确认文件中标注的登陆省份和意向居住城市搬到另一个省份。这项权利也在移民、难民和加拿大公民帮助中心(IRCC)的网站上得以确认。

即便是打算搬到魁北克省,那也是可以的,尽管魁省的移民制度和其他移民相关的问题上比加拿大其他省份相对独立。但魁省仍是加拿大的一个省,必须遵守《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的规定。

是否能离开省提名的省份

在通过省提名获得永久居民身份时,你将签署一份“有意向在提名省份定居”的信。在新布伦瑞克省,你签署的将不是简单的“意向”,而是“在该省定居的承诺”。

事实上,各省的省提名计划就是为了让通过的新移民在该省定居,为当地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如果你在某省工作或学习,并通过申请收到了省提名,但你却在PR处理和批准期间搬到其他省份,你的省提名会被撤回。在你获得PR后,你就会受到《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的保护。

一些人认为,“迁徙权”能完全保证自己可以搬到其他省份居住,但这项权利也会被限制,其中最重要的受限条件就是省提名计划。但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在提名省份的最少停留期限,而是模棱两可,有待说明。

你可能被追究虚假陈述

在加拿大边防移民官签署你的永久居留证明(CoPR)之前,你是不受《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保护的。如果你通过某个省的省提名移民成功。在登陆时,边防移民官会问你“在哪里居住”。如果你回答的地方并不在获得省提名的省份内,移民官极有可能会拒绝给你PR卡。

因为你明显表露了”从未打算在省提名的省份居住“的意愿,同时,你还涉嫌在申请文件中作“虚假陈述”。有些人做的比较过分,甚至都不去提名省登陆,或者登陆没几天就跑到温哥华。这就违背了他们当初申请时承诺的定居意愿。如果没有合理解释,有可能会被加拿大移民局(IRCC)认为是虚假陈述而推翻其移民身份。

虽然在实际中,移民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来做这件事,未必会一一去查,但从理论上讲,这种情况的发生是有可能的——你有自由迁徙的权利,我们不会强制不让你搬走,但我们可以追究你在申请时进行了虚假陈述。

所以,新移民打算离开提名省份时需要谨慎。因为省政府可能会以“虚假陈述”为由要求IRCC撤销你的PR身份。且五年内不能进入加拿大。尽管,因离开提名省而被追责的事情不常发生。但如果发生,你有权为自己辩护,证明自己并非“虚假陈述”。

对于搬离提名省的情况,各省政府有不同的要求。

例如新布伦瑞克省会要求新移民在登陆后的30天内,亲自在该省进行注册。在多次跟进后都没有亲自注册的,才会被撤回PR身份。

何时能离开提名省

有关在获得PR身份后在提名省应该呆多久的问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你需要知道,如果省政府认为你在文件中“虚假陈述”了你的意向定居省份,他们可以撤回你的PR身份。

有些人在拿到PR卡后两个月,就搬到另一省份居住。有些人会等到呆满730天(2年)后搬去其他省,以证明自己的居住意向,并没有“虚假陈述”,降低被撤回PR身份的风险。

如果你打算搬去别的省,一定要证明“在获得PR身份后有留在该省的意向”。

计划离开提名省,需要做些什么

新移民找不到工作

如果你刚获得省提名,但能难找到NOC类的相关工作,你完全有权利到其他地方找工作。

但是,你至少需要在提名省找工作有3个月至半年的时间。同时保留所有的找工作证明,包括:求职证明、拒绝信;用尽省政府提供的所有就业资源;在省内居住的证明,如租房合同、电费单等;省内健康卡或健康卡申请,以及其他任何能证明你最初有在该省定居意向的文件。

新移民找到工作

如果你已经在该省工作了一段时间,但打算搬到另一个省,搬离理由必须有理有据。比如你找到了一份工资更高的工作,或因为结婚不得不搬去另一个省。

不管是何种理由,你都应该联系你所在省份的移民局,告知他们你的搬迁意向和原因。尽管你不主动通知移民局,他们也会跟踪省提名人的动态。但至少能证明你尽力并通知过他们你要搬去别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