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菲律宾经济区,首先要向PEZA提交申请。

(1)按规定在PEZA领取并填写一系列申请表格,并对PEZA下属的项目评估机构(PRED)提交立项可行性报告2份。PRED需2周时间对此做出评估;

(2)PRED评估合格,将评估意见及相关文件转呈PEZA董事会,后者在2周内完成审批。自批准之日起,申办企业有20天时间作出决定,是否在登记注册协议上签字。

2.经PEZA核发相关证明文件后,申办企业到证券署(SEC)办理登记注册,并提交以下文件:

(1)在SEC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格,一式6份;

(2)经SEC确认,不与其它公司重复的注册企业名称;

(3)公司章程(英文);

(4)菲移民局出具的外方股东常驻身份证明(ACR/ICR、SIRV及外方股权认购人签证);

(5)菲银行出具的申办企业到位资金(总额)证明;

(6)菲银行出具的外方到位资金(汇入汇款)证明;

(7)如为合资企业,还需提交菲方董事会决议。

如外国新建企业的性质为个人独资公司,直接到贸工部(DTI)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外国投资企业如需对其母国返回资本和汇出利润及收入(包括红利)、并且是以银行系统走帐所得的外汇返回或汇出,SEC还要求申办企业到菲央行(BAP)办理登记手续。如无需汇出,央行手续可免。外国公司免缴利润汇出税。

3.在SEC登记注册完毕,还需到当地税务部门申办纳税编号,再到当地市政府(市长办公室)申办经营许可。如申办企业或公司的注册名称申请保护,还需到投资所在地的DTI地区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上述程序完毕,即可正式开业。

4.其他注意的事项:

(1)在菲PEZA内投资建厂,一般是由申办企业自建厂房。自登记注册之日起,申办企业必须在45天之内提交有关厂房的设计和建筑要求,并自获批之日起一个月内开始施工。新建生产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一年内投产。

(2)在PEZA所属的各类经济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内从事专业仓储业务(WAREHOUSINGACTIVITES),无论独资或合资,最低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