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更好的福利是大部分人移民海外的一大原因,而很多人在考虑移民时会考虑:如果移民了,等老了之后,之前交的养老金还能不能领取?

今天就这个问题来给大家再介绍一下有关的政策。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国内的养老金领取政策。根据国内现有规定,领取养老金必须要满足以下的2个条件:

1、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超过15年;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体年龄限制取决于当年具体规定)。

原则上来说,大家需要在出国之前在国内办好退休手续,安排好退休账户,这样哪怕出国或者入籍也不会影响养老金的领取。

但要是出国的时候没有达到标准,也可以选择后续补交社保或者等到满足年龄要求后,补办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接下来,我们再一起了解下,如果出国了或者加入外籍后还能不能领取国内的养老金?如果可以的话又该如何领取?

外籍华人可领中国退休金

1985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侨政司、劳动人事部保险福利局已经发布关于“外籍华人可领中国退休金”的政策,即为《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的规定》。

其中的第一条提到,“已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包括学徒),不分民族、年龄、性别和国籍,均适用本条例’的精神,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对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人员规定的退休待遇。”

一般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退休之后再变更国籍的话,那么依然可以享受社会保险的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在中国领取养老金的基本条件,退休人员加入外国国籍后,仍可继续领取养老金。

第二种情况下是在未退休之前就已经变更国籍,这样就无法继续参加养老保险,只能提前领取养老金,并且领取的养老金只能是个人账户部分,社会统筹部分将无法领取。

如何办理领取国内的养老金呢?能否由他人代办

若是申请者本人亲自办理,需要持有本人的有效护照、居留证;前往居住国的中国领事馆填写生存证明,即为《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也称“健在证明”,等待领事馆审核通过后加盖印章即可。

申领国内养老金是允许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需要携带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同时还需要申请人的有效护照、居留证和委托公证书。

特别说一下,自2015年7月1日起,中国领事馆可根据海外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即申即办,无需再另行缴费;申请人无需向领事馆提交退休证明,简化了申请手续。

(一)亲自申请方式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应亲自到总领馆递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并由申请人签名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1份。该《审核表》分上下两部分,请用中文正楷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要有涂改,请使用黑色水笔填写。

《审核表》的编号、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三栏由总领馆工作人员填写,确认机构公章处由总领馆工作人员加盖馆章,其它部分由申请人填写。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国外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只复印个人资料页(含延期页)。已加入外国籍者提供外籍护照原件复印件、有中文姓名的原中国证件复印件。如姓名有变化,请同时提供改名的证明文件,如改名纸、结婚证等。

(二)委托申请方式

因路途遥远、体弱等原因不能亲自到总领馆申办的,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委托他人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并由申请人签名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1份。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国外合法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护照只复印个人资料页(含延期页)。已加入外籍者提供外籍护照原件复印件、有中文姓名的原中国证件复印件。如姓名有变化,请同时提供改名的证明文件,如改名纸、结婚证等。

3、代理人的有效护照、在国外合法居留证件复印件。护照只复印个人资料页(含延期页)。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的经当地公证的委托书(办理日期须在30天之内)。

5、连续3年委托他人或邮寄办理的,第4年应由申请人亲自到馆办理一次。

(三)邮寄申请方式

如申请人确有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来总领馆申办,又不便委托他人申办,也可邮寄申办。邮寄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经公证员公证并经申请人本人签名的《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一份。该《审核表》分上下两部分,请用中文楷体填写,字迹要清楚,不要有涂改,请使用黑色水笔填写。

《审核表》的编号、经办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三栏由总领馆工作人员填写,确认机构公章处由总领馆工作人员加盖馆章,其它部分由申请人填写。请注意:申请人应在当地公证员面前在《审核表》上签名,由公证员见证申请人签名属实。公证员的公证词和签名可写在《审核表》上半部分或另页白纸上,不要写在《审核表》的下半部,也不要写在“加盖骑缝章”下面。

2、申请人本人有效护照、国外合法居留证件的复印件1份。护照只复印个人资料页(含延期页)。已加入外籍者提供外籍护照复印件、有中文姓名的原中国证件复印件。如姓名有变化,请同时提供改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改名纸、结婚证等。

3、写明申请人姓名、地址并贴好邮票的回邮信封,总领馆工作人员将使用该信封将做好的《审核表》寄回。

4、连续3年委托他人或邮寄办理的,第4年应由申请人亲自到馆办理一次。

邮寄的时候,信封上收件人处必须中文注明“养老金审核表”,否则你的邮件可能被拒收。如因未注明上述字样而造成邮件被退回或延迟受理,总领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