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帮朋友的新加坡公司的挂名董事,首先要搞明白的就是新加坡公司居民董事角色和责任。

作为区域金融枢纽,新加坡因为经济昌盛及处于战略地点,成为了亚洲投资者其中最喜爱的投资地点。很多国外投资者都纷纷踏至新加坡开启他们的业务扩展计划。而根据《新加坡公司法》,所有新加坡公司必须注册于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并且遵守《新加坡公司法》的规制。其中包括新加坡注册公司必须至少有一位居民董事。换句话说,即所有的私人有限公司被强制至少委任一名本地居民董事。符合成为本地居民董事为他/她持有一个新加坡地址,或是以新加坡公民、新加坡永久居民、入境准证持、员工准证,以及家属准证持有人等其中任何一个身份来持有。

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于2011年7月28日推出第一本名为“ACRA与我做一名有效率的董事”(ACRA&I–BeinganEffectiveDirector)的指南手册,专为新进或有志向的董事编写,以更好地理解他们的责任和义务。

新加坡公司居民董事角色和责任

顾名思义,“董事”是引领公司发展以及身负管理公司责任的重要人物。董事除引领公司发展及身负管理公司责任,还必须遵守《新加坡公司法》下的披露责任(或报告要求)。

董事也必须遵守《新加坡公司法》下的财务报告责任,包括维持财务报表、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面前呈现损益账户、资产负债表以及董事报告,还有更近公司的最新消息和提供股东们财务报表副本。

法定责任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145,156,157,165和197条列,公司董事的主要职责包括遵守以下事项:

•披露要求(新加坡公司法令)

•报告要求(新加坡公司法令)

•财务报告的义务(新加坡公司法令)

•保存公司的财务报表

•向公司的其他成员提供财务报表的副本

•报告公司的事务状况

披露交易权益的义务:董事在《新加坡公司法》下被要求披露其在有交易往来的公司的利益性质和程度。此外,董事也被要求披露因持有任何公司或产业而可能会(或不会)与董事职责产生的任何性质和程度的冲突。无法遵守要求的任何董事,将被罚款不超过5000新元,及被监禁不超过12个月。

诚实行事和合理勤奋的义务:根据《公司法》第157条,董事“有义务诚实行事,在履行其职务时采取合理的谨慎行事“。具体来说,董事“不得利用因担任公司董事或代理人而获得的任何信息,为自己或任何其他人谋取利益,或损害公司的利益“。如果被认定犯有违反规定罪,董事应对公司获得的任何利润以及公司遭受的任何损害负责。还有可能受到刑事制裁。

普通法责任

普通法职责包括过去案件中承认的职责。普通法的职责必然与法定义务重叠,因为法规是普通法职责的一种编纂形式。这一编纂并不排除在普通法义务之外。

1)公司作为合法独立机构,所获利益均视作董事与所有员工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不应有为提升个人利益的行为。

2)董事须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产生冲突;

3)董事应确保公权使用在正确的地方,而非为一己私欲或任何目的的抵押,或任何不正当的目的滥用职权。

新加坡公司的董事职务源自普通法,经法律授权。违反法定职责者(由会计与企业管理局或新加坡警方(CAD)确保执行)将依刑事罪被起诉及遭到制裁。此外,违反普通法职责者(由公司或任何人确保执行)将背负民事责任或接受行为改造。董事若违反职责,公司可对他们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或返还特定财产与赚取的利润。违反遵守法定合规要求的董事,可被罚款不超过5000新元或监禁不超过1年。

新加坡代理董事涉及的风险

早前,一名董事涉及洗钱活动,新加坡高等法院裁定他有罪,判处他入狱服刑。这是新加坡发生的第一起有关董事因违反《公司法》而被判入狱的案件,显示凡董事和官员(包括本地居民代理董事)都需背负违反职责的责任。

在新加坡,洗黑钱等金融案件(包括欺诈)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受当局严格监管。因此,董事及官员(包括非执行董事)应时时警惕,阻止这类非法活动在公司发生。倘若非法活动在公司发生,遑论董事及官员是否是该犯罪行为的主导人,他们都有可能被卷入官非,轻则赔钱了事重则被判处入狱。